離家大概 3 公里的地方,有家兩塊錢的玩具店,店裡的所有貨品都只賣兩塊錢。母親總愛在手頭較為寬裕時帶我到那裡買玩具,這是我童年時期最美好的時光。儘管在艷陽高照的午後,母親手上那把花花綠綠的陽傘根本起不了多大的遮陽效果,以至於母親豆大的汗水不停劃過臉頰。我忘記了當時我對於炎熱的感受,但從我的視角望過去,汗水在她的下巴懸掛著搖搖欲墜,母親那半邊滿是汗水的側臉像極油畫般定格在碧藍天空中。背景是天空,母親是畫中人。在陽傘底下,汗珠金燦燦地閃爍著,母親沒發覺我都在偷偷注視著她。

那一年,我 6 歲。那張側臉連同 1997 年的陽光封鎖在一堆新舊參雜的記憶中。

那時路上的摩托車比汽車多,母親緊握著我的手帶我越過了許多馬路,抵達玩具店,沁人心扉的冷氣使母親的神色稍微放鬆下來。我在店裡挑了一套洋娃娃,有裙子、梳子、鏡子,它們都被裹在一個透明的塑膠小背包裡。洋娃娃胖胖的,她陪著我過完了接下來的童年,她沒有名字,介紹她給朋友認識時,我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禮物,很貴哦,兩塊錢。

隔壁鄰居的兩個小孩看見了我的娃娃,幾天后,她們手上也各多了個娃娃,看起來比我的還要高級,她們擁有更多的裙子、更多娃娃的日用品。在那時看起來,這種娃娃真的很值得拿出來炫耀。

可是,我覺得她們的娃娃一點也不比我的娃娃好。我的娃娃不止要母親花費兩塊錢,還價值她 3 公里路的金燦燦的汗水。

後來,母親為我的娃娃添上了一輛玩具車,車身是藍色的,是老舊款的汽車,也是兩塊錢。我很喜歡它,天天拿著把玩,哥哥要跟我搶著玩我還不給呢。

長大後,我不再需要玩具了,兩塊錢的玩具店也早已不復存在。娃娃被母親丟棄了,汽車給侄兒拿回家了。有一陣子,它們都不再於我的腦海裡出現過。

那天晚飯後,我坐在飯桌前與母親話家常。說著說著,我們倆提起了這家兩塊錢的玩具店。母親這一提,讓我封塵已久的往事一下子湧上心頭。我問母親,當時家裡那麼窮,為什麼還帶我去買玩具。母親笑笑,邊喝著茶邊說——連娃娃都不給你買,小小的你不就很不快樂?

那天屋外的蟬鳴一如往日響亮,配合著我和母親的談話聲,一切與小時候沒什麼不一樣。我依然喜歡跟母親說話,母親仍舊喜歡說關於她與從前的故事。唯一不同的是,我們不再需要為了兩塊錢的玩具而忍受大太陽的吞噬。

隔天我打電話給哥哥,讓他把那輛玩具車帶回來給我。他笑我老大不小了還要玩具車,我不搭理他,我跟他說這輛車不許再拿走了,他不以為意,侄兒更是不把它放在眼裡。

我把這輛藍色的汽車放在衣櫥上,無時無刻都看得見它,讓它提醒著我,母親曾為了讓我快樂而把一個個的兩塊錢花在我金燦燦的童年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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